《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95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发布
该《办法》共31条,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
原建设部2004年8月23日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予以废止
一、关于施工图审查制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是对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文件、设计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内容进行的审查
我国的施工图审查制度设立源于2000年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004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了这项制度
经过10多年来的实践,施工图审查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
※四是对于审查机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数量要求偏低,已不适应现实要求,需要适当提高行业门槛,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一、修订背景施工图审查制度在规范勘察设计市场行为、提升勘察设计企业技术水平、推动建筑节能等政策贯彻落实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随着经济社会和审查行业的发展,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部分城市审查机构数量大大超出审查工作量实际需求,导致审查机构之间相互压价,恶性竞争,严重影响了行业健康发展
※二是建设单位自行选择审查机构,为了承揽更多业务,审查机构不得不接受建设单位不合理要求,审查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难以保证
※三是对于审查机构审查行为的监管还不够完善,对于建设单位在施工图审查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缺少监管,需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在总结、吸纳施工图审查工作经验,充分听取各地意见的基础上,有关部门对原《办法》进行了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