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员利润分享计划”实施方案文件类型管理规章制度文件编号制订标题“全员利润分享计划”实施方案页数版本3/3A/0审核制定时间2013
3制订部门人力行政中心批准1目的为践行“同心同德,共建共享”的经营管理思想,向致力于公司永续经营并做出持续贡献的员工提供参与分享公司利润的机会,鼓励全员积极性、创造性的发挥,公司决定推出“全员利润分享计划”,并制定本方案
2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3释义门店利润额=门店销售收入-门店经营成本-门店管理费用-应分摊的总公司管理费用总公司利润额=∑门店利润额-∑门店实际分享利润额+∑公司其他收益产生的利润额总公司管理费用分摊原则:各店在承担相同固定费用的同时,按各店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百分比进行分摊
2014年江与城店、高科店、南坪店每月承担总公司固定管理费用各2万元
4程序内容4
1利润分享分配原则(利润由财务每月核算,在每月的财务分析会上通报相关数据构成)4
1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发放上一季度应分享利润额的60%,余下的40%在次年2月前一次性发放
2门店当季度利润为零时,原则上该店全员无利润分享;4
3门店当季度亏损时,由下季度利润补足或剩余40%补足亏损后再进行利润分享;4
4公司总利润为零时,公司总部人员无利润分享;公司当季度核算为亏损时,由下季度利润补足或剩余40%补足亏损后再进行利润分享;4
5主要挂钩三大指标(销售收入达成率、续卡率、安全)4
1因管理疏忽导致的安全事故事故分类定义责任人(责任界定后)利润分享情况利润分享时间轻伤事故受伤人数1人,无需住院治疗的,住院治疗三天(含)以内的直接责任人当月无利润分享相关责任人当季度利润分享待事故处理完毕后领取重伤事故受伤人数1人,需住院治疗三天以上的直接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店长当月无利润分享1多人受伤或死亡事故责任门店或部门全员不得分享当季度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