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全村镇规划建设工作要点2011年全省村镇建设工作要点根据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2011年我省村镇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和鄂发【2010】25号文件精神,以推进新型城镇化为抓手,以提升村镇宜居功能和公共服务功能为目标,以重点中心镇、特色镇、镇级市试点和宜居村庄建设为载体,按照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总体要求,组织编制和修改完善村镇规划,积极推进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改善,加大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实施力度,切实落实各项试点示范任务,为实现“十二五”城乡建设协调发展的新跨越,努力夯实村镇建设工作基础。一、修改完善村镇规划,加强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1、加快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1+6”城乡一体化试点市县、7个脱贫奔小康试点县、竹房城镇带县市、大别山革命老区社会经济发展试验区等有省级区域试点示范的县市,2011年要率先完成村镇体系规划XX县区域垃圾处理设施布点规划的编制。各县市区要合理确定村庄规划编制区域,筹集经费、组织力量,保质保量完成村庄规划编制任务。2、修改完善重点小城镇规划。镇级市试点、重点中心镇和武汉城市圈城际铁路设站城镇要科学确定发展定位,按小城市规模和标准,修改完善总体规划。特色镇要充分挖掘建筑风貌、历史人文、生态景观等要素资源,提高规划编制水平。城镇近期规划建设用地要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重点地段要编制1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规划编制实行目标考核,确保质量进度。3、加强村镇文化特色研究。加强村镇历史文化特色的保护,做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乡土建筑保护研究。按住建部要求,推进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创建工作;会同省发改委、省旅游局等部门,开展第二批旅游名镇和100个旅游名村创建活动;指导各地做好环“一江两山”中期项目特色民居改造设计工作。第1页共4页二、完善重点中心镇和特色镇建设工作推进体系,着力抓好镇级市试点,不断提升小城镇居住和服务功能1、完善县域“一主一副一特”为载体的重点中心镇和特色镇工作推进体系。各县市在抓好主XX县区建设的同时,要遵循城镇发展内在规律,根据经济基础、历史延续和辐射功能,在每个县域集中力量建设1-3个综合实力突出、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健全、特色明显的重点中心镇或特色镇,使其成为吸纳农村转移人口的重要节点。2、围绕扩容提质强化小城镇功能。以全面提升重点中心镇和特色镇公共服务和居住功能为目标,积极推进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改善,将“扩容”和“提质”作为全省小城镇建设发展的工作重点。“扩容”方面,要积极扩大重点中心镇、特色镇建成区面积,加强道路、供水、排水、燃气等基础设施建设,以适应农村人口转移和产业集聚的基本承载需要。“提质”方面,要强化小城镇宜居功能,以小城镇污水处理、区域性垃圾处理和园林绿化设施建设为重点,逐步建立小城镇减排责任体系,持续改善小城镇人居环境。2011年在3万人以上的46个集镇启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争5万人以上的镇在年内建成运行;100个重点中心镇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绿化覆盖率三个指标比上年增长5%以上。3、科学磷选重点中心镇、特色镇和镇级市试点。研究制定具体磷选条件、建设标准和工作程序,组织开展“十二五”重点中心镇、特色镇和镇级市试点磷选工作,磷选出100个省级重点镇、100个特色镇和一批镇级市试点,并在资金和政策上给予重点支持。4、推动镇级市试点建设。选择一批镇区户籍人口在5万人以上、一般财政预算收入1亿元以上、产业支撑强、镇区建设发展较快的建制镇作为镇级市建设试点,加强规划编制和管理,健全完善基础设施,建立各具特色的产业支撑,促进各类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打造宜居宜业环境,带动周边新农村建设。在镇级市试点探索建立科学管理体制,扩大土地使用权、财政支配权、行政审批权和事务管理权,建立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土地储备中心和招投标中心,为破解小城第2页共4页镇发展瓶颈探索经验。5、加快武汉城市圈城际铁路沿线设站小城镇发展。配合相关部门制定《武汉城市圈城际铁路沿线地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