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课中国军事力量一、规模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的传统组织结构分为三部分:主力部队、地方部队和民兵
在陆军方面,近年来中国大举裁军和采购新装备,建立了机动性和战备能力较强的主力部队
目前陆军兵力已由100个师减至约40个,而且有许多部队缩编为旅
至2005年底,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总兵力为230万人
二、国防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抵御外敌侵略,保卫国家独立和安全,维护世界和平,始终奉行积极防御的战略
其基本点是坚持自卫立场,坚持后发制人,坚持人民战争
这个战略要求军队在长期和平环境中始终保持良好的战备状态,遏制战争的爆发
在遭到敌人的局部入侵时,要本着有理、有利、有节的方针,予以有力地还击
一旦国家遭到大规模侵略,迅速动员人民群众和国家战争潜力,采取灵活的作战样式,逐步改变战争形势,适时转入战略反攻和进攻,最后战胜敌人
三、相关的国防立法,军队节日(一)兵役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依法服兵役的义务
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服现役,没有服现役的公民进行兵役登记服预备役或者编人预备役部队、参加民兵组织,以及学生接受军事训练等都是履行兵役义务
1998年12月29日第9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6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兵役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二)军衔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衔分为3等10级,即将官3级(上将、中将、少将)、校官4级(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3级(上尉、中尉、少尉)
根据军官所属军种和技术特点,在海军空军和专业技术军官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专业技术”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