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专项维修业户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参考文本)(示范文本仅供参考)目录一、业务受理程序二、安全生产网络图三、服务承诺四、收费标准五、质量保证期制度六、用户抱怨受理程序七、质量检验制度八、维修技术资料、工艺文件管理制度九、维修车辆进出厂登记管理制度十、维修档案管理制度十一、人员技术培训制度十二、出厂合格证使用和管理制度十三、配件入库检验制度十四、设备仪器管理制度十五、标准计量管理制度十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十七、环境保护制度十八、安全生产责任制十九、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二十、各机电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一、业务受理程序二、安全生产网络图三、服务承诺1、为确保用户利益,本厂对机动车维修实行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
在质保期内,凡因维修质量造成车辆故障、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的,本厂将予以返修
2、接待用户热忱,文明用语、礼貌待客
3、二十四小时提供救援服务,随到随修,提供上门服务
4、规范经营、不推诿、不欺诈
5、文明生产、爱护车辆,保持竣工车辆内外整洁
6、按照合同约定不无故拖延工期
服务热线电话:0558-四、收费标准本公司执行《安徽省机动车维修结算工时定额与收费指南》1、工时单价:元/小时2、计算方法:维修费用=工时费+材料费+加工费+维修诊断费+检测费3、配件结算进销差率:%4、车辆施救拖车费:20公里内元,20公里外超出部分按每公里元收取
五、质量保证期制度1、本厂对维修竣工的汽车实行质量保证
质量保证期自竣工交付之日起;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
2、保证期内,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故障、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的,确是维修质量原因的,由本单位免费返修
属于返修部位的保证期按返修竣工交付之日起顺延
3、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