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为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完善委主任办公会议议事决策程序和规则,推进发展和改革各项工作,根据《南充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原则市发改委主任办公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实行主任负责制
严格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充分讨论、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并以会议决定形式体现
二、议事范围(一)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等的传达贯彻事项1
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其部门,省委、省政府及其部门,市委、市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及重大决定事项精神;2
传达国省发改系统重要文件、会议及重大决定精神;3
讨论上报市委、市政府及省发改委的重要请示、报告,以及报请市委、市政府审定的重要事项
(二)重大规划事项1
讨论涉及重大发展规划,包括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中涉及的重要事项;2
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草案和调整意见,审定年度计划中重要经济指标的确定等事项;3
分管领导认为需要提交会议讨论的全市季度、半年度、年度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报告
(三)重大行政许可事项1
讨论重大政府性投资项目审批;2
讨论可能涉及安全、稳定风险和不稳定因素的重大项目立项;3
讨论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核准;4
讨论节能审查、能源项目核准及其他特许经营许可等其他重要行政许可事项;5
凡能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网上并联审批的项目不再提交讨论
(四)重大政府性资源配置事项1
讨论对国、省重大建设项目和市审批(核准、备案)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中的重要事项;2
讨论重大价格调控措施及价审会、案审会、成本监审会认为有必要提交讨论的全市价格监督检查、收费管理、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中的重大问题
(五)重大经济管理事项1
研究贯彻上级有关发展改革工作的重要决定、领导批示的意见和措施;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