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两个责任讲话5:乡党委两个责任报告敢于担当勇于担责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中共乡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中共彝族苗族乡委员会书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重大决定,明确提出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两个责任”。近年来,八堡乡党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履行反腐倡廉建设全面领导责任,党政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敢于担当,勇于担责,确保了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顺利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新成效。我乡的具体做法是:一、强化统一思想,树立担当意识。近年来,我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是个别党政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出现了责任意识不强,职责履行不够的问题,有的认为只要抓好业务、搞好发展就行了,党风廉政建设好一点差一点都无关大局;有的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监察机关的事,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和事情全部推给纪委。针对这些问题,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组织乡村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纪委、省纪委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先后组织乡村党员干部学习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以及中央、省、市、县一系列关于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在学习过程中贯穿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十项规定”,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法纪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不折不扣地执行相关制度和规定,从思想认识上扭转过来,使党政班子和各村各单位负责人牢固树第1页共6页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不称职”的理念,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真正把担子担起来、把职责履行好,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总体部署,明确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意识,不断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构建“各司其责、分解落实,各负其责、分担奖惩,纪委专责、必须负责”的责任网络体系,形成科学定责、具体明责、严格考责的落实链条。党委统揽全局,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党的组织、宣传、政法等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各自工作,人大、政府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凝聚力量,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二、强化一岗双责,细化责任落实。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乡党委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层层分解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每个村党支部(单位主要领导)对本村(单位)负责,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细化量化,明确具体任务要求,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党委主要领导与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与单位负责人和各村主要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和各村主要负责人与单位干部职工、党员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和责任,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责任制网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所有领导干部都履行“一岗双责”的义务,形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完整的封闭链条,形成闭环效应,有力地推动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作为党委书记,我做到了具体抓、抓具体,做第2页共6页到反腐倡廉重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