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奖惩制度为强化食堂的规范化管理,增强食堂日常工作的规范性、自觉性,更好地提高食堂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为学校全体师生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促进学校的平稳发展,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奖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二、奖惩办法与标准1、奖惩办法(1)对食堂进行检查时,食堂员工存在违纪,不按规定流程操作现象,食堂安全管理员要求食堂员工立即改正,并按规定接受相应处罚
(2)若发生紧急情况,食堂员工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小组第一时间知会对方,并一起协商解决问题,事后一周内再按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2、奖惩标准(1)有下列情况者,视为违纪,每人每次扣10元
操作人员衣帽穿戴不整齐,未做到五勤(勤洗手及剪指甲、勤洗头、理发、勤洗衣服、勤换衣帽)
手腕部除手表外还戴有其他装饰物,手指佩戴金银首饰,用手接触食品,操作时有吸烟等现象
分菜时未戴口罩、工作帽、、一次性手套等
窗户、地板,墙面、屋顶、炊具有油渍、灰尘、蛛网,油垢等
炊事械具或用具未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
未妥善保管或故意损坏学校所配食堂用具、电器等物品
食堂工作人员消极怠工,未能准时开伙
对着食品咳嗽、打喷嚏
(2)有下列情况者,视为违纪,,每人每次扣20元
食品中出现脏物、泥沙、杂草、蝇虫等
冰箱储存食品生熟未分开
食堂工作人员未做到礼貌待人,热情服务,有刁难就餐人员,徇私、态度恶劣等情况
出现师生投诉且已证明为事实
当师生对菜肴提出疑问不及时处理,推诿不决
食品原样采购没有索证,有“三无”产品
厨房用具未实行炊具消毒制度,未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食品盛器随地摆放
工作马虎,发生安全、卫生责任事故的
发生原则性问题不报告、擅自处理的
(3)有下列情况者,视为严重违纪,每人每次扣50元
员工满意度调查连续三次不合格的
食堂员工有私拿学校配备物资价值达100元(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