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示范小学自评制度(2015-2016)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始终是小学教育的中心工作
建立学校自评制度,是学校自我约束、自我调节、自我发展的有效机制
重视和搞好学校自评工作,将督导评估和学校自评制度纳入正常化、日常化,对于引导学校端正办学方向,加强科学管理,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提高教育质量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一、督导评估学校自评的程序1、建立综合督导评估学校自评领导小组
学校自评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学校各职能处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校长任组长负总责,并明确一名校级领导任综合督导评估学校自评联络员,联络员负责具体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掌握操作程序及评估统计方法
2、制定综合督导评估学校自评工作计划
学校自评工作计划应写明指导思想、主要工作及要求、具体步骤、日程安排等,力求科学合理
学校自评工作应列入学校工作计划
3、组织学习督导评估方案
学校领导要组织全校教职工认真学习督导评估方案,统一认识,端正态度,掌握标准,规范操作,以主人翁态度自觉、主动、认真地参加学校自评工作
4、分解落实督导评估指标
学校自评领导小组将评估指标分解到学校各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落实到人
学校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对分工负责的指标要认真研究,准确理解评估标准及达成度,弄清并掌握各项指标收集材料的要求
5、组织评议,撰写自评意见
组织教职工分职能部门、教研组等多种组织形式对全校工作进行评议
学校各部门及相关责任人按各自分解的指标,通过收集资料和典型事例、整理分析有关数据、师生问卷调查、师生座谈和个别访谈等多种形式收集相关信息,按B级指标,依据相应的评估内容要点,写出自评意见,提出初评得分建议,并征求与此B级指标工作相关的各方面意见
6、确定自评分,写出自评结论
学校自评领导小组在学校各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自评的基础上,按照评估指标及内容要点的要求,综合考虑,全面衡量,讨论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