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施工合同篇一:人行道施工合同合同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xx县xx南侧人行道(xx路~xx路)混凝土基层浇筑工作,内容包括配合挖机施工放样、整平、上灰、铺筑砂砾层、高程控制、支立模板、混凝土浇筑整平、振捣密实、磨毛等
第二条合同工期及提前或顺延1
工期:XX年8月28日起,至XX年9月2日止,工期为6天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原因可以顺延工期,否则,按原工期执行;若乙方施工能力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选择其他施工队伍,乙方不得提出任何疑问
第三条合同价款及结算和支付合同单价为xx元/平方,大写(人民币):每平方xx,具体工程量以实际完成面积为准
工程结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85%的工程款,余款在本项目结束后两月内付清
第四条安全施工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组织体系,抓好现场管理,若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并承担一切费用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及义务1.甲方负责提供施工材料及现场土方运输,以及施工用的挖机
2.为了满足工程的需要,乙方应跟踪检测高程,确保高程符合设计要求
乙方必须提供充足的施工人员及性能良好的施工机械,不得因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欠缺或者操作失误导致混凝土表面不平整、超宽、高程出错、振捣不到位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否则应赔偿给甲方所造成的相应损失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指挥,且在施工前必须落实好职工的思想道德教育,所有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都必须做到遵章守法,不出现违法乱纪行为
4.乙方不得将工程进行再分包,如乙方发生转包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