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辩题叫做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利大于弊/弊大于利。我在这里只想讲下我对辩题的一点浅见。肯定会有不足之处,还请大家批评指正。大家就按字面意思理解辩题就好。我现在用一个比喻来说明双方立场。一个家庭里有哥哥和弟弟两个小孩,哥哥有一个玩具飞机,弟弟有一个玩具坦克。但是哥哥老是仗着身强体壮抢弟弟的坦克玩,还老是把弟弟欺负的嗷嗷大哭。这时妈妈发现了,严厉的批评了哥哥,制定了一个玩具交换规则,要是发现谁不执行,就打谁的屁股。这时我们发现虽然哥哥有时还是趁妈妈不注意偷偷拿弟弟的坦克,但是情况确实比以前好了很多。而且当弟弟告状时,哥哥真的被打屁股了。好了,现在让我们来评价下这个玩具交换规则的利弊吧。有反方去质疑交换规则的不够合理:还是有弟弟受欺负的时刻啊!正方告诉你:妈妈当然也会疏忽,但是孰能无果呢,我们可以进一步改正啊。况且,如果取消了这个规则,弟弟的情况会更糟。有反方去质疑交换规则的经济原理:实际上这样的规则会是强力的哥哥得不等值的对待,最终也会使弟弟和哥哥都受害啊!确实蛮有逻辑的。双方建立起数据和资料的碉堡,对轰,最后屹立不倒的人获胜。这样打一场政策辩不是不可以。但想问,有没有新的思路,能让我们在这个老题目里呼吸到新鲜的空气。令我们改变对它的原有认识。这样的想法也许有些冒进,但是值得我们走神片刻。为什么是妈妈来制定规则?玩具是两个孩子所有,为什么两个小孩子不可以自己制定规则。拜托,哥哥比弟弟强壮很多嘢。要是制定规则,弟弟的玩具就是哥哥的了。所以才要妈妈来定规则嘛。出于公正怎么都会偏袒下弟弟,让两者差距不至于大到离谱嘛。那为什么弟弟会比哥哥弱?让他们一样强不就行了。唔,弟弟比哥哥弱是天生的嘛。可妈妈正是要用这个规则让他们在这个方面差不多嘛。要不岂不是太不公平!让我们想一想。第一.弟弟太弱、哥哥太强是否真的构成妈妈来制定规则的理?第二.弟弟为什么天生比哥哥弱?对一个小故事行进这样的拷问太钻牛角尖了。让我们回到辩题来思考这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变为:劳方实力太弱、资方实力太强是否构成了政府将双方劳动报酬谈判权和决定权交政府行使的原因?第二个问题变为:劳方和资方差距的根源在哪?也许这样看还是看不出什么问题。让我们再将镜头拉远一点,把它们放在当今和历史里的中国来考虑。我们换个例子来说。第一个问题变为:即使开发商完全补偿了被拆迁者的利益,即使为了一个城市的整体利益,在钉子户倔强而无助的时刻,政府有没有权力代替他们做出决定呢?第二个问题变为:在走向平等的期许里,我们为何南辕北辙?为什么六十年前靠着底层工人的力量建立起的国家,如今在面对同样是底层的工人时,只能给出一个最低工资的施舍?让这两个问题再简单一点:第一个问题:政府与公民的权力边界在哪?第二个问题:拉大现实人群与人群差距的根源是?收容遣散制度,躲猫猫,房姐,危险的基尼系数,物权法,被投票,天价饭局,维稳成本,唱红打黑······每一分每一秒,光怪陆离的现实对这两个问题的作答都在这片我热爱的这片土地上以不同的面貌上演。我们无时无刻不身处其中,但从来没好好思考。温总理说,中国人要活的更有尊严。抛却立场,这句话值得我们每一个人深思。当正方告诉我,在哪里哪里又有多少人得到了救济,比以前不知道好了多少;又在哪里哪里最低工资标准又上调了,那里的工人笑开了花。我多么希望反方告诉我:第一.人不能仅停留在施舍里欢呼雀跃、谢主隆恩,即便有更好的施舍、更多的施舍会来到。人更应该知道尊严,因为这才是人之为人。所以,得到什么并不是我们判定制度利弊的标准,而是判断这件事的性质。看得到的背后我们付出了什么样的代价!究竟人均750元每月的收入值不值一项人究竟做牛做马还是做人的权力。劳动报酬权和劳动报酬谈判权是个人的一项民事权力,属私人权力范畴。当正方告诉我哪里哪里,欠薪和抄低薪的情况被查处后,工资恢复了;又是哪年哪年一个压榨工人薪水的老板被审判了。我多么希望反方告诉我第二.人的安全感随着资本的力量、权势的力量起起伏伏,而这样的生活恰恰是最没安全感。充斥着对占有的吝啬,对丧失的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