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管理职责第一条行政中心职责(一)负责指导、监督、跟进各部门编制《工作计划表》。(二)负责汇总各部门工作计划,及时分析、总结、反馈各项问题/信息,向总经理汇报部门工作计划执行情况,为企业决策层提供经营决策支持。(三)负责跟进《工作计划表》执行情况,并对计划实施绩效考评。(四)行政中心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各部门经理参加的工作计划汇报会。第五条部门经理职责部门经理是《工作计划》的第一责任人,工作计划制定、上报的责任人,对计划的编制、跟进、落实等负领导责任。主要职责有:(一)负责指导、编制、跟进、落实、监督、考核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协调部门间工作计划。(二)负责保持工作计划衔接,接受行政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监控。(三)根据下属工作职责分解部门的工作计划,并指导员工编制个人的工作计划,包括年度、月度、周工作计划。各岗位工作人员具体执行月度工作计划,并如实记录计划执行完成情况。(四)负责汇总重点工作计划,及时分析、总结、反馈各项问题/信息,为公司高层领导提供经营决策支持。(五)负责跟进《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并对计划实施绩效考评。(六)负责各部门提出的其他需要协调和解决的工作计划相关事项。(七)部门经理对各项工作任务负领导责任,与个人的绩效考核挂钩。第二章工作计划运作流程具体内容见附件一《工作计划运作流程图》第三章工作计划的编制及要求第六条工作计划、总结的格式部门工作计划和总结的格式由行政中心编制(见附件一《部门工作计划表》;附件三《部门工作计划总结表》),各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相应修改。第七条工作计划的报送及要求:1、各部门根据工作计划的材料来源及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拟定本部门本月工作总结和下月工作计划,各部门应于每月25日17:00前将《部门工作计划》报送行政中心。2、行政中心汇总各部门工作计划,并结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于每月28日17:00前组织由总经理、行政中心负责人和计划制定部门(必要时配合部门经理也参加)的评审会,逐个对各部门《工作计划》进一步审核,并提出修改或调整建议。3、《工作计划》制定部门进行修订完善,然后提交部门经理审核(在“编制”栏签字)、行政中心会审、总经理审批,并于每月30日17:00前报行政中心备案。4、工作计划中要明确工作任务、责任人、协助部门及具体的完成日期,工作计划必须具体量化,严禁泛泛而谈。跨月度工作尽可能将本月能完成的部分具体量化。5、在编制本月工作计划时,必须对上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未按期完成的项目须说明未完成的原因及预计完成时间;对正在进行中的项目说明工作进展的程度。6、工作计划报送时间为休息日的,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第八条工作计划跟进及实施(一)工作计划下发后,各部门应逐级向下传达工作指令,明确各项重点工作的实施责任人;必要时,召开计划会对工作计划进行宣传贯彻。(二)工作计划的第一责任人,应积极主动跟进各项工作实施情况,并有责任督促、协调各项重点工作的跟进落实。具体工作计划的操作人员应予积极支持和配合,严禁无故推辞和拖延。(三)行政中心可对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各部门必须如实汇报。第九条工作计划修正在特殊情况下(如:受突发应急事件影响),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修正《部门工作计划》。修改后的《工作计划》报行政中心备案。(一)申请修改工作计划的条件:1、非人为因素(天灾人祸等)造成整个工作大环境的改变导致工作计划无法按原计划进行的;2、意外突发事件的出现导致工作计划的实施完成确实有极大难度的;3、在特殊市场环境下,为提高竞争力确实需要修改工作计划的;4、其他(计划责任人认为)确需修正工作计划的情况。(二)工作计划修正的申请、审批流程1、工作计划第一责任人根据实际情况向行政中心提出修正申请。2、行政中心对申请审核后,《部门工作计划》修正报总经理审批。3、审批后由行政中心公布修正意见及修正后新的计划。第一章工作计划的考评与奖惩规定第十条工作计划考评1、各部门应保证工作计划的科学性及严肃性,工作计划编制后,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工作计划的要求开展工作。2、行政中心负责对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