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前期工作回顾2016年下半年:总结二次调查经验,征求司内、司局、部门的调查成果需求意见,梳理调查技术条件,综合提出了三次土地调查任务和技术路线初步建议
2017年下半年:总结形成《总体方案》,按照分步报批的要求,先向国务院呈报开展三调的《请示》,国务院发文后报《总体方案》
均会签相关部门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第四阶段2017上半年: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前期研究相关工作,开展土地调查新技术试点,对任务、技术路线、技术方法等进行验证
2017年四季度以来:筹建调查办,完善各方案、技术标准;梳理2017年7月1日以来的存档卫星数据,每省选择三个左右县级单位先行开展三调工作
树立标杆、以点带面,锻炼队伍、,加强培训,总结经验、梳理问题
主要特点:为满足自然资源和空间统一管理进行图斑标注123456对临时种植其他作物的耕地进行标注:耕种(GZ)、未耕种(WG)、休耕(XG)、园木(YM)、林木(LM)、绿化草地(LH)、牧草(MC)和坑塘(KT)
对林地改种果树的园地进行标注:林区内的园地(LQYD)
对草地标注:对灌木覆盖度大于等于30%小于40%的草地图斑,标注为灌丛草地(GCCD);对于草覆盖度大于等于5%小于10%的草地图斑,标注为稀疏草地(XSCD)
工业仓储用地细化标注:按照工业仓储用地的实际利用状况,将部分工业仓储用地标注为:火电工业用地(HDGY)、钢铁工业用地(GTGY)、煤矿工业用地(MKGY)、水泥工业用地(SNGY)、玻璃工业用地(BLGY)和电解铝工业用地(DLGY)
对城市、建制镇和村庄范围内的地类图斑标注:相应标注城市(201)、建制镇(202)或村庄用地(203)属性
城镇村庄外部的采矿用地和特殊用地应按实地利用现状调查,并标注“204”或“205”属性
对永久基本农田范围以外的部分耕地图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