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区人发〔2011〕号牡丹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区公民中深入开展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2011年月日牡丹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06年至2010年,我区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已经顺利完成,取得了明显成效,在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确保法律有效实施尤为迫切和重要
为深入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依法治区进程,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有必要从2011年至2015年在全区公民中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为此,特作决议如下:一、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为契机,在全社会掀起新一轮法制宣传教育的高潮
要突出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重大意义、基本经验、基本构成、基本特征的学习宣传,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尚;突出抓好宪法1确立的我国的国体、政体、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和精神的学习宣传,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浓厚氛围;紧紧围绕工业化、城镇化战略实施,突出抓好国家基本法律和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为我区的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大局意识、法治意识和反腐倡廉意识,提高依法行政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二、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深化“平安牡丹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对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和社会特殊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
广大公务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宪法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依法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