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屯溪路小学屯溪路小学2016年“六一”区校级表彰评选方案为了激励先进,树立学生榜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依据包河区六一表彰要求,学校决定在六·一期间表彰一批优秀学生个人、优秀教师、优秀家长及先进班集体
为做好评优表彰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具体如下:一、表彰项目及名额分配:1
包河区三好学生:每班1人2
包河区优秀少先队员:每班1人3
校三好学生:班级总人数的15%4
校优秀少先队员:每班5人5
校优秀学生干部:班级班干2人6
校突出进步学生:每班2人7
包河区先进班集体:屯溪路校区10个滨湖校区12个8
包河区优秀学生干部:屯溪路校区10个滨湖校区12个9
包河区美德少年:屯溪路校区10个滨湖校区12个10
包河区美德教师:屯溪路校区10个滨湖校区12个11
包河区美德家长:屯溪路校区10个滨湖校区12个12
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美德少年、美德家长、美德教师候选人每项每校区推荐1名
二、评优条件:1
“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热爱祖国,理想远大;勤奋学习,追求上进;品德优良,团结友爱,热爱集体;体魄强健,体质健康检测成绩为优秀,活泼开朗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学生中表现突出,是同学学习的榜样
三好生的评选,体质健康监测成绩为不合格的一票否决
“优秀少先队员”的评选条件:热爱集体,关心他人;为人诚实,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学习踏实认真,学习成绩优;积极参加少先队活动,并具有正确的审美观和健康的生活情趣
“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条件:担任班级学生干部,积极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工作,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严以律己,以身作则,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突出进步奖”的评选条件:比对之前,在班级班规,性格养成,与人相处方面,学习成绩方面等有明显进步,在近一段时间有稳定表现,没有反复,获得班级教师和学生的一致认可,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