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农委蚕种质量监管意见与农委财务管理工作意见汇编农委蚕种质量监管意见一、仔细贯彻执行《省蚕种管理条例》,各级政府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蚕桑生产应予以足够的关注和重视在新品种新技术应用、桑蚕良种繁育推广、蚕种质量执法检查、生产用种安全保障机制建立等方面,要制定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给予支持和扶持,确保《省蚕种管理条例》贯彻落到实处
二、蚕桑技术服务部门要做好技术服务工作当前,主要是做好春季蚕种发放工作,保证蚕种供应
蚕桑技术人员要深化到村组,开展技术培训,进行分类指导
加强桑园管理,抓好养蚕前消毒,搞好蚕病综合防治,提供市场信息,提高科学养蚕水平,提高蚕农收入
三、强化蚕种质量监督管理和执法力度要加强领导,重视蚕种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监督监控管理机制,蚕桑技术服务部门和用种单位要全程介入蚕种质量监管
蚕种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蚕种质量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
防微措施要落实到组、到户,生产各个环节要严格把关,不留死角,确保生产合格蚕种
四、制定相对合理的蚕种销售价格蚕种销售价格的制定,既要考虑到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和承受能力,也要遵循市场价值规律,中间环节不宜加价过多,实行顺价销售
蚕种销售价格要保持相对稳定,要有利于生产企业的可持续进展及蚕种质量的提高
参照省内外蚕种市场的价格定价,建议我市蚕种的出场价格可调到每盒40元,销售到蚕农价格顺调至48元每盒
装盒量统一为每盒28000粒
第1页共3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农委财务管理工作意见仔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严肃财经纪律,合理、节约、有效地管好用好各种经费,努力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为中心工作服务,促进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工作职责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单位财务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财务工作负全责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增强财经法制观念,严格履行法定的财务管理职责,做到本单位资金使用有序、财务管理法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