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农开办招投标总结与农开办文明城市建设工作报告汇编农开办招投标总结今年我县农发项目工程施工招投标工作,严格根据赣农综开办字[XX]98号和吉市农开发字[XX]62号和遂府发[XX]31号文件要求,除对水毁项目(计划中央财政投资20万元)进行了邀请招标外,对其余计划财政投资10(含)万元以上的9个单项工程(其中包括提前一年实施的XX年度的高塘园田化项目)施工都实行了公开招标,所有招标活动均在县招标投标采购中心进行,对计划财政投资总额10(不含)万元以下的上塘坑山塘维修及渠系配套工程施工实行直接发包
并于XX年8月25日—9月19日和11月12日-11月21日分两次顺利完成了所有项目的招投标工作,下面是我县XX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招投标基本情况表:二、主要做法和经验(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招投标工作顺利进行为了加强我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工作的领导,我县成立了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发办主任和县监察局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农发办、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水电局、县检察院、县招标投标采购中心、项目乡镇等有关单位负责人或技术人员组成
执行了《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施工邀请招投标操作规程》及《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投标操作规程》,进一步法律规范了我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招标投标程序
(二)法律规范程序,阳光操作,确保招标投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合法、有效”第1页共9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依法组建招标项目法人,办理了招标登记手续
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有关政策规定,县级农发机构为项目法人,主任为法人代表,可以自行招标,因此我办将农发项目招标申请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核准后留存备案,并告知了县监察局和县检察院
依法到县招标投标采购中心办理了登记手续,填写了《交易登记表》,签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