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各种假期的相关法律规定一、年休假:1、劳动者首次工作的,连续工作满十二个月后,才享有带薪休假的权利
2、年假天数: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3、年假天数的计算,是以累计工作时间来确定的
累计工作时间即从员工首次工作开始以来的所有工作时间
可以用社保缴纳证明来确定累计工作时间
4、劳动者新进一家用人单位的,其当年的年假天数计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5、年假一般当年休
用人单位不安排年假的,应发给员工3倍工资,公司安排,职工本人不休并提出书面申请不休的,可只发一倍工资
6、年休假不包含公休假和法定节假日
7、职工享有年休假期间,公司按正常工作时间发放工资
相关法条:《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四条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
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第五条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1度安排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二、产假:1、正常带薪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