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公司安全生产评价阐明JGJ/T77-一、自我评价1、施工公司每年最少进行一次的自我考核评价;2、发生下列状况时,公司应再进行复核评价;1)合使用方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2)公司组织机构和体制发生重大变化后;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4)其它影响安全生产管理的重大变化
3、公司自我评价应由公司负责人组织,各有关管理部门均应参加
评价小组构成人员应不少于3人,且应含有公司安全管理及有关专业能力;二、复核评价复核评价是指在自我评价的基础上进行的评价
三、量化评价规定1、当施工公司有施工现场量化评价时,应采用表A-1~表A-5进行评价;2、当施工公司无施工现场量化评价时,应采用表A-1~表A-4进行评价
3、施工现场评价时的安全生产状况时间计算,应根据自评价之月起前12个月以来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统计
四、评价等级1、施工公司安全生产考核评定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1)对有在建工程的公司,安全生产考核评定宜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级;2)对无在建工程的公司,安全生产考核评定宜分为:基本合格、不合格2个等级
2、评价等级划分的原则是:合格、基本合格的共同原则为各评分表中无实得分数为零分的评定项目,由于评分表中的条款均是公司满足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必须做到
表A-1安全生产管理评分表序号评定项目评分原则评分办法应得分扣减分实得分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公司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扣20分,各部门、各级(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健全,扣10~15分;·公司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扣10分,各部门、各级对各自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执行,每起扣2分;·公司未按考核制度组织检查并考核的,扣10分,考核不全方面扣5~10分;·公司未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目的,扣10分,未对管理目的实施考核的,扣5~10分;查公司有关制度文本;抽查公司各部门、所属单位有关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知晓状况,查确认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