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合同编号:甲方(采购方)乙方(供货方):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地址:地址:甲乙双方经和谐协商,就甲方购置乙方灯饰产品达成以下合同:第一条产品的数量、规格、单价序号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单价(RMB)金额(RMB)备注12345人民币(大写):第二条产品的包装原则成品由供方按常规纸箱方式包装
第三条产品的交货方式、发货地点1、交货办法按下列第(1)种方式交货:(1)由乙方代办托运交货
(2)甲方自行提货
2、发货方式:由乙方用快递发货,运费由甲方承当
4、到货地点,提货单位(提货人)和电话:甲方如果规定变更到货地点或提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5天书面告知乙方
第四条供货期限:自甲方定金到乙方帐户当天起5日内发出
第五条货款的结算1、甲方在本合同订立之日起1日内向乙方支付货款50%做为定金,发货之前付清余下的50%
第六条产品质保:1、乙方对所销售产品质量确保为自交货之日起两年,在质保期内非人为或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坏外,乙方应予以免费保修,需维修时甲方应及时将保修产品用普通货运方式返回给乙方,方便保修
乙方只承当免费维修或者退换,不承当由此造成的其它损失,过保修期后,乙方负责有偿维修,配件费用按实际价格收取
2、甲方在安装使用乙方产品过程中如需要技术上的支持,乙方可提供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所需费用由甲方承当
第七条对产品提异议的时间和方法1、甲方在验收中,验收原则为深圳市金光润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原则,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数量不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在壹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甲方怠于告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壹天未告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格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八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推行合同时,应在3天内向对方通报不能推行或不能完全推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