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宣传制作合同广告主名称(下列称甲方):广告经营者名称(下列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现在媒体实际状况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并共同恪守
一:工程概况:1、广告牌制作规格及材质(附制作材料规格规定清单):2、规定:乙方需对所制作的尺寸负责,若有出错由乙方负责
按照甲方的施工规范规定施工,店招版式按双方拟定之版面大小施工
二:质量规定、技术原则:1、质量规定和技术原则根据双方的商定或附件为准则
2、规定制作安全、牢固、美观,铝塑板要平整,发光字基本均匀
3、光源要以乙方所操作的技术规范及数量进行,如甲方变化或增加数量则需增加有关费用,如甲方为了省电等因素变化或减少数量则乙方不为光源的效果负责
三、广告宣传合作期限:1
自月日至月日,为期月
2.本合同所拟合作期限届满前一种月,经协商同意,双方可就续签合作合同具体条款进行协商
合作期满,若双方未明示提出终止本合同合作条件,在未能及时续签合作合同状况下,则继续按本合同条款执行,直至新合作合同订立或任意一方提前一种月书面提出终止合作为止
四、竣工验收:广告制作竣工后,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验收告知书7天内组织验收完毕,逾期视为验收合格
验收原则为甲方订立的设计稿件、喷绘小样
五、广告版面、构造图纸设计:双方商定广告版面采用甲方意图设计,经由甲方承认
六、广告牌制作费(即合同总价款):(大写)人民币整(¥)(以上价格含制作费、场地费、公布费、电费、维修费、政府审批费用等)
七、付款方式:1.制作安装完毕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提供有效发票及甲方报帐所需资料,30天内即付清全部工程款项计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八、甲方权利与义务:1.向乙方提供广告公布审批所需的资料,并确保其资料的真实性、正当性;并承当对应法律责任
甲方提供资料不及时、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