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渠镇民办幼儿园安全确保书根据宁晋县政府、教育局文献精神,为了切实加强民办幼儿园安全工作,增进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各民办幼儿园必须推行下列安全工作职责并作出确保:一、制订和贯彻安全工作责任制
幼儿园园长或主办者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负责办园的一切安全工作
幼儿园要与班级和其它参加幼儿教育和管理的人员订立安全责任状,做到安全负责人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
二、加强园舍和设备的安全管理
1、幼儿园园舍和活动场合必须要设立围墙或栅栏,实施封闭式管理
2、要组织人员对园舍和大型玩具的安全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维护
及时更换和裁减过时和有安全隐患的玩具
3、购置和自制玩具,要严格执行国家的安全和卫生原则,要经常清洗桌面玩具
4、加强用水用电安全,幼儿的饮用水必须清洁安全
园内电线线路要经常检查,避免电线脱皮,避免漏电、触电
三、要加强食品卫生的安全管理
1、要制订和贯彻食品采购制度
幼儿的食用点心、大米、蔬菜、食用油等要定点采购,要与供货商订立供销合同
严禁采购劣质和过期的食物
2、要保持食堂的清洁卫生,做到“三防”,即防尘、防蝇、防鼠
炊具和幼儿用的餐具要经常清洗和消毒,避免病从口入
用膳的幼儿园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
3、幼儿园食品贮藏间必须安全可靠,要专人专管,做到人走上锁,严防无关人员出入,避免人为投毒
4、要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
食堂人员必须每年最少进行一次的身体检查,并持有健康证件
四、要加强接送车辆的安全的管理
1、有接送幼儿任务的幼儿园,要确保交通工具的安全,车况一定符合客运运行原则,严禁使用报废车辆、三轮车等不符合条件的交通工具接送幼儿
2、接送幼儿的车辆要通过交警部门的安全检测,司机和车辆办了保险,证照齐全才能够用于接送幼儿
3、严禁超员接送幼儿,车厢内必须有教师随车监护
4、使用非自家车辆接送的幼儿园,要与接送车辆司机订立安全责任状
5、严禁接送幼儿车辆进入校园,在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