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方法各房地产开发公司、物业服务公司:为规范我区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完善物业服务价格市场形成机制,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的正当权益,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方法的告知》(粤价[]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订《顺德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方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二0一一年六月二十日顺德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方法第一条为规范我区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完善物业服务价格市场形成机制,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的正当权益,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方法的告知》(粤价[]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法
第二条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施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
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住宅(含自有产权车位、车库)物业服务收费实施政府指导价,别墅、独栋、双拼、联体等类型的住宅、业主大会成立之后的住宅(含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及其它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施市场调节价
第三条实施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新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其物业服务项目应涉及综合管理服务、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等五项
并根据服务内容、规定不同分为五个服务等级
物业服务费为五项服务收费的总和
各项服务可选择相似的服务等级进行组合,也能够选择不同的服务等级进行组合
第四条前期物业服务阶段的住宅物业,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或者合同方式选聘物业服务公司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施政府指导价管理
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区物业主管部门制订政府指导价最高收费原则
建设单位与前期物业服务公司可在政府指导价最高收费原则内,按照质价相符的原则,参考《顺德区住宅物业服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