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塑技术规定及验收规范LC-PSGF-001需方(甲方):北京绿创声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供方(乙方):订立日期:喷塑技术规定及验收规范1
合用范畴本规范合用于绿创公司外协喷塑产品的技术规定和检查验收
供应商普通规定2
1喷涂设施2
1喷涂车间及喷涂生产线所处环境应保持清洁、避免灰尘、油污等污染
2喷涂车间温湿度等环境参数按有关原则规范或喷涂工艺执行
3压缩空气应无油无水(操作者可用压缩空气对着白纸吹2-3min检查纸上应无油、水痕迹)2
4烘房应确保温度均匀,有效烘烤区域内应能控制在±5°之内
喷涂操作规定2
1喷涂生产及检查的仪器量具应在有效的校验期内
2喷涂操作者应带干净的手套接触待喷涂零件
3喷涂前应对零件进行脱脂、除锈、磷化、水洗等前解决
4喷涂操作必须恪守有关涂料的工艺规范或喷涂工艺规定
5普通状况下,产品喷涂表面外观在加工时规定100%进行检查(操作者自检)喷涂检查内容可参考本原则执行
涂层产品质量验收准则3
1外观项目(目测)3
1喷塑颜色与图纸规定及确认的色卡或样板与否一致
色卡或样板采用经承认的签样
2进厂验收采用抽样检查,抽检数量为每批次产品数量的10%,特殊产品根据产品的具体规定检查
3应在原则光源对色灯箱CAC-600(无设备条件时则规定在天然散射光线或光照度不低于2×40W光源环境下),以目视办法进行
光照度普通在D65,背景颜色为中灰色
被测品与眼睛的距离为500㎜,检查时在±15°范畴内
4在表面50㎝面积内,0
8㎜的凸点不得多于3处,不允许出现1㎜的凸点,不允许出现缩孔、起泡、针孔、开裂、桔纹(未有桔纹规定的)、剥落、粉化、颗粒、流挂、露底、基材腐蚀等缺点
5对于微量杂质点及其它轻微缺点普通在300㎜处目视肉眼不明显为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