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行政制度比较教学单位:经济管理学院年级专业:12级行政管理学生姓名:韩福禄学号:S任课教师:张明莉提交时间:7月6日大学生眼中的中西方行政制度差别所谓行政制度,是以一定的行政思想和观念作指导的、由国家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有关国家行政机关的产生、职能、权限、组织构造、领导体制、活动规程等方面的准则体系以及政府体制内各权力主体的关系形态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停发展,新的行政制度不停出现并取代原有落后的行政制度
我们能够通过对这些行政制度的分类比较,找出它们之间的共同特性和本质区别,有助于我们理解行政制度建设实践中的经验和教训,方便在我国行政制度改革的过程中趋利避害,取长补短
“行政制度”又被称为“政府制度”,其应重要取决于国家权力机关的组织形式、行使国家权力人员的产生方式和国家权力机关之间的关系
根据国家元首、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关系以及政府组织形式上的特性,能够把政府制度划分为五种类型,即内阁制政府制度、总统制政府制度、半总统制政府制度、委员会制政府制度和人民民主制政府制度
内阁制政府制度,亦称议会制政府制度或责任内阁制政府制度或议会内阁制政府制度
它是西方国家及其它国家由内阁(政府)总揽行政权力并向议会负责的一种政府制度
以英国为代表的内阁制政府制度含有下列重要特性:强调议会至上、内阁构成独特、国家元首“虚位”、内阁总揽行政权力、政府对议会负责
总统制政府制度是由总统担任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的一种政府制度
大而言之,以美国为代表的总统制政府制度含有下列重要特性:总统独立于国会之外、总统一人兼任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政府与国会完全分离、政府组员与总统是僚属关系、政府不对国会负连带责任
半总统制政府制度是一种介于总统制政府制度与内阁制政府制度之间、兼有内阁制特点的总统制政府制度
大致说来,以法国为代表的半总统制政府制度含有下列重要特性:形式上设有两名行政首脑(总统和总理)、政府不对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