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证明书培训制度1.对新分派医院的医务人员进行培训。2.对在岗职工进行培训。3.随时发现问题到科室进行一对一的培训。4.《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死者基本信息“性别”、“民族”、“职业”、“婚姻”、“出生日期”、“死亡日期”、等项基本信息与病史统计应相一致5.《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死亡因素填写,规定与病史首页及死亡讨论内容一致。规范的疾病填写应为:重要疾病不遗漏,疾病填写次序符合直接死因和根本因素,一行不可填写多个疾病,疾病名称不要英文字母替代等,附于病史中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第一联填写内容等同于《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第二联填写内容。6.《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是含有法律效应的医疗文书,因此必须对的填写出具证明的医生姓名和填写日期。7.死亡个案(涉及来院已死、院前急救过程中死亡、院内诊疗过程中死亡)必须由最后的诊治的临床执业医师严格按照《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规定,规范填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实习学生不得填写),死亡不明或来院已死的病例,由诊治医师填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背面调查统计上的每项内容,并加盖医院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