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示与报告的区别在公文解决时,经常能够看到请示与报告不分的现象,其实请示与报告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文种
一、请示与报告的含义和异同有关“请示”与“报告”的含义,《国家行政机关公文解决方法》和《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解决条例》都有明确的规定:请示,合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批示、同意;报告,合用于向上级机关报告工作,反映状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请示与报告都属于上行文,都含有反映状况、提出建议的功用,但也有其明显的不同:1.内容规定不同
请示的内容规定一文一事;报告的内容可一文一事也可一文数事
2.侧重点不同
请示属于请示性公文,侧重于提出司题和请求批示、同意;报告属于陈说性公文,侧重于报告工作,陈说意见或者建议
3.行文目的不同
请示的目的是请求上级机关同意某项工作或者解决某个问题;报告的目的是让上级机关理解下情,掌握状况,便于及时指导
4.行文时间不同
请示必须事前行文;报告能够在事后或者事情发展过程中行文
5.报送规定不同
请示普通只写一种主送机关;受双重领导的单位报其上级机关的请示,应根据请示的内容注明主报机关和抄报机关,主报机关负责回复请示事项;报告能够报送一种或多个上级机关
6.篇幅不同
请示普通都比较简短;报告的内容涉及面较为广泛,篇幅普通较长
7.标题写作不同
普通来讲请示的标题中不写报告二字,就是xxx有关xxxxxx的请示;报告的标题中不写请示二字,就是xx”x有关xxxxxx的报告
8.结束用语不同
请示的结尾普通用“妥否,请批示”或“特此请示,请予同意”等形式,请示的结束用语必须明确表明需要上级机关回复的迫切规定;报告的结尾多用“特此报告”等形式,普通不写需要上级必须予以回复的词语
9.解决成果不同
请示属于“办件”,指上级机关应对请示类公文及时予以批复;报告属于“阅件”,对报告类公文上级机关普通以批转形式予以回复,但也没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