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担保合同借款人:担保人:贷款人: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订立本合同,并确保共同恪守
第一部分借贷条款第一条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正当使用
第二条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小写:¥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个月,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的月利率为3%,即月利率3分
第五条还款方式:借款到期时一次性还清全部本金和利息
第六条如出现下列情形,贷款人有权随时规定借款人在商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1
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担保物毁损或灭失,局限性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它担保的
第七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1
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它材料,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2
确保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3
按照本合同的商定获得借款本金,并准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八条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1
确保资金来源正当;2
按商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3
有权按照本合同的商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商定行使担保权
第二部分担保条款第九条担保人:为确保借款人正当推行还款义务,担保人自愿以其全部权并有权处分权的全部财产担保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偿还借款的担保
担保人确保:所担保的自有财产满足担保条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但保人所承当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
第十条担保范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涉及诉讼费和律师费)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商定推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与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都有权直接规定担保人承当担保责任
第三部分违约责任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