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无效宣布程序中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查1
引言本章重要涉及外观设计专利无效宣布请求程序中有关专利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九条的审查
有关外观设计专利无效宣布请求涉及的其它条款的审查,合用本指南第一部分第三章的有关规定
现有设计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
现有设计涉及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它方式为公众所知的设计
有关现有设计的时间界限、公开方式等参考第二部分第三章第2
现有设计中普通消费者所熟知的、只要提到产品名称就能想到的对应设计,称为惯常设计
例如,提到包装盒就能想到其有长方体、正方体形状的设计
判断客体在对外观设计专利进行审查时,将进行比较的对象称为判断客体
其中被请求宣布无效的外观设计专利简称涉案专利,与涉案专利进行比较的判断客体简称对比设计
在拟定判断客体时,对于涉案专利,除应当根据外观设计专利的图片或者照片进行拟定外,还应当根据简要阐明中与否写明请求保护色彩、“平面产品单元图案两方持续或者四方持续等无限定边界的状况”(简称为不限定边界)等内容加以拟定
涉案专利有下列六种类型:(1)单纯形状的外观设计单纯形状的外观设计是指无图案且未请求保护色彩的产品的形状设计
(2)单纯图案的外观设计单纯图案的外观设计是指未请求保护色彩并且不限定边界的平面产品的图案设计
(3)形状和图案结合的外观设计形状和图案结合的外观设计是指未请求保护色彩的产品的形状和图案设计
(4)形状和色彩结合的外观设计形状和色彩结合的外观设计是指请求保护色彩的无图案产品的形状和色彩设计
(5)图案和色彩结合的外观设计图案和色彩结合的外观设计是指请求保护色彩的并且不限定边界的平面产品的图案和色彩设计
(6)形状、图案和色彩结合的外观设计形状、图案和色彩结合的外观设计是指请求保护色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