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场地出租合同甲方:乙方:为了提高幼儿园管理水平,确保幼儿园保教和服务质量,甲方将幼儿园场地交乙方承包经营,经甲乙双方和谐协商订立下列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恪守执行
一、甲方出租位于成都市二仙桥的幼儿园场地(不涉及该场地内现有的一级档案室)
幼儿园营业资质和执照和6名老师暂交乙方使用;乙方出资金、管理和经营
由乙方按照国家的法律、幼教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承当在承包经营期间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在本合同订立之日,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履约确保金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该履约确保金用于抵冲乙方在经营期间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乙方赔偿损失后局限性部分或由甲方承当法律责任赔偿损失部分和乙方不推行本合同的违约赔偿等
若乙方在经营期间没有发生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也没有本合同的违约赔偿等,该履约确保金由甲方全额退还乙方
三、乙方承包经营期自7月15日至7月15日,计5年;第一年的幼儿园场地租赁费为300000元(大写:三十万元整),后来每年租赁费递增0元(大写:贰万元整)
租金每六个月缴纳一次,缴纳日期为每年1月15日和7月15日,每次缴纳金额为当年租金总额的二分之一
乙方逾期支付则按每日12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对甲方幼儿园6名老师的工资待遇按甲方拟定的原则实施,并由乙方按月造册直接发放给6名老师,6名老师的养老保险费、医保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公积金、工会经费等费用由乙方统一向甲方缴纳,由甲方代为向社保及有关部门缴纳
五、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幼儿园所发生的水、电、气、通讯、物业管理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当
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下属物业管理公司收取,另外,因甲方代收代缴水电费,且负责供水供电设施的维修,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管理费500元
六、幼儿园场地的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核对书面签字确认,作为甲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