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印发《全国流感监测方案(2010年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进一步加强全国流感监测工作,完善流感监测网络,提高监测水平,更好地为流感防控工作服务,我部组织起草了《全国流感监测方案(2010年版)》(见附件)
现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相关技术指南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另行发布
我部2009年9月印发的《甲型H1N1流感监测工作方案(第二版)》和2006年印发的《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调查处理技术指南(试行)》一并废止
同时,提出如下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流感监测是预防控制流感的关键措施,也是早期预测预警流感疫情的重要基础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提高对流感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全国流感监测方案(2010年版)》的要求,落实各项工作,加大对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络实验室和哨点医院的支持力度,保障监测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加强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及时研究解决监测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监测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开展
二、调整布局,优化监测网络按照监测网络覆盖全国所有地市及重点县的原则,2009年,我部在全国设立了556家流感监测哨点医院
一年来,各哨点医院监测水平不断提升,为动态监测流感流行水平、科学研判疫情走势提供了科学的数据支持
但由于个别地区哨点医院设置不合理,监测质量受到一定影响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继续加强对辖区哨点医院的管理,在综合评估本辖区哨点医院前期工作开展情况的基础上,于9月底前将设置不合理的哨点医院调整为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并及时向我部备案
为保持哨点医院工作的连续性和监测数据的稳定性,原则上每省(区、市)调整哨点医院数量不超过2家
通过评估和调整,进一步优化全国流感监测网络布局,切实提高流感监测的科学性和代表性
三、加强能力,提升监测水平各级卫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