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文件农(区办)[2005]4号关于编制《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各省(区、市)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部属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2005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的精神,结合我办2005年工作重点,经研究决定,开展《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6-2010年)》编制工作。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主体内容包括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特色农产品区划与布局,主要为我国特色农业发展起基础性和指导性作用;第二部分是选择具有地域特色和市场前景的特色农产品进行重点建设与开发,主要为我国特色农产品良种繁育、标准化生产及加工销售一体化运作起支撑性和示范性作用。要通过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与重点产品示范区建设,做大做强特色名牌产品,全面提升特色农产品的品质和生产水平,提高特色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为切实做好《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6-2010年)》编制工作,现将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详见附件1)印发你办,请参照执行。另外,为加快国家级《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6-2010年)》编制工作,在你办开展规划编制工作的同时,拟请提前编报你省(区、市)有关资料,具体编报内容和要求详见附件2。有关资料请于2005年4月底前报送全国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农业部计划司资源区划与开发处)。联系人:刘海启,于慧梅电话:010-64192527,64192552电子邮件地址:jhsqhch@agri.gov.cn二○○五年四月四日附件1:《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6-2010年)》编制工作方案一、规划编制背景意义特色农产品是我国现代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地域辽阔光热水土资源区域差异大,物种资源丰富多样,各地区都有发展特色农产品的独特优势和潜力。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各地区1特色农产品已有一定发展,并逐步成为深化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改善人们生活质量、切实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突破口。同时,日益融合的国内国外市场也对各地区发挥比较优势和做大做强区域特色农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实施统筹区域发展战略为全面推进我国特色农产品产业带建设提供了新的契机。因此,必须抓住机遇,全面贯彻落实2005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精神,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各地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6-2010年)》,进一步明确发展思路,确定特色农业发展的产品重点和区域重点,加快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制定措施,完善政策,引导我国特色农产品产业带健康持续发展本规划中的特色农产品,是指具有特定的生产区域、特殊的产品品质、独特的市场优势,有一定生产传统和产业基础,经过扶持和培育能够尽快形成适度生产规模,在国内、国际市场具有较强竞争力,能够有效增加农民收入、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竞争性农产品。二、规划编制的原则《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编制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应按照“市场导向、规模适度、产业化开发、远近结合、分级编制”的原则有序进行。1、市场导向原则。从市场化、国际化的角度,重点选择商品率高、开发前景广的特色农产品进行规划发展,规划既要瞄准现实需求,又要着眼潜在需求。2、适度规模原则。规划编制要树立“量大不如质优,做大不如做强”的思想,控制特色农产品生产规模,避免超越适宜区盲目布局。3、产业开发原则。要用产业化的理念谋划特色农产品的发展着眼于特色农产品产业链条整体竞争力的提升和优势产业带的打造,统筹规划特色农产品的生产、加工与营销一体化发展,把小产品做成大产业。4、远近结合原则。统筹经济与社会和生态三大效益,着眼长远,重点规划“十一五”特色农产品带建设,分期分批择扰扶持示范区建设,辐射带动特色农产品资源开发和区域经济发展。5、分级编制原则。全国农业区划办组织编制全国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重点规划跨省区的特色农产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区划办编制省级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重点规划跨县的特色农产品;各地、市、县的规划工作,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三、规划编制方法步骤1、由全国农业区划办牵头,相关业务部门参与,组建《全国特色农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