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汽车起重机操作人员(司机)培训考核大纲一、总则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技监特设发[2002]116号文件精神,特制定适用于汽车起重机操作人员(司机)的培训考核大纲
目的是通过对汽车起重机操作人员(司机)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及汽车起重机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使作业人员能够独立正确操作汽车起重机,确保汽车起重机的安全运行
本大纲是职工上岗任职资格的培训和考核依据
通过培训考核,使学员达到相应的技术水平,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
二、适用范围:本大纲适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于汽车起重机操作人员(司机)的培训和考核
其它臂架式类型起重机(如:轮胎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履带起重机等)司机的培训和考核可参照本大纲执行
三、作业人员基本条件1、年满18周岁;(女年满55周岁、男年满60周岁的人员,不再受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取证的专业技术考核申请)2、初中以上文化程度;3、身体健康,无癫痫、精神病、心脏病、高血压、突发性昏厥、色盲等妨碍汽车起重机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持有区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的《北京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体检表》
四、培训考核内容及要求: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工作前,应进行技术理论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并考核合格
1、培训时间理论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时间不少于114学时
2、学时分配表(1)基础理论培训70学时,安全操作技能训练44学时
(2)学时分配表理论知识培训学时分配表序号内容学时第一章安全教育4第二章专业基础知识16第三章汽车起重机的基本知识16第四章汽车起重机的维修与保养12第五章汽车起重机吊运安全技术8第六章汽车起重吊运作业安全防护知识8合计64实际操作培训学时分配表序号内容学时训练空载运行训练4一训练二带载荷吊运训练4训练三带载荷定点停放训练4训练四故障排除训练8训练五吊起水桶定点停放训练8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