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股投资合作协议甲方:身份证号码:住所:电话:乙方:身份证号码:住所:电话: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入股投资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第一条投资数额和投资方式1
投资总额:万元,其中甲方出资万元整,占出资总额的%;乙方以负责项目市场经营管理出资万元,占出资总额的%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甲乙双方投资数额占出资总额比例分享投资利润,分担投资的亏损
按各自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双方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双方的共有财产,由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一)双方权利1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权
公司资产收益权和剩余资产分配权
查阅公司章程、财务会计账目的权利
投资后岀资不得抽回出资额
(二)双方义务1
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足额缴付投资额
承担公司经营和收益变化的投资风险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交易风险;4
作为公司投资人应遵守公司章程的义务;5
按投资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投资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四条投资下列事务须经投资人同意的情形:1
转让公司的股份的;2
对上述股份对外出质的;3
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投资的转让1
投资人向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投资人同意;2
投资人之间转让在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出资人;3
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其他权利和义务1
甲方及其他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2
投资人在公司登记之日起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3
投资人一经投资后,任一投资人不得抽回出资额;4
甲乙双方需根据公司运营情况继续合作经营投入,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第七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条款的,守约方可发出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