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加强代表建议办理之我见与加强以创新实干推动进展汇编加强代表建议办理之我见一、充分认识办理代表建议的重要性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他们依照法律规定,提出对有关国家机关、组织的工作的建议、批判和意见,是执行代表职务,代表人民参加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工作,是参加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重要形式
人大代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和建议,是法律给予人大代表的神圣权利
人大代表提出议案,不仅要达到规定的联名代表数,而且通过议案时,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交大会进行表决,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以获得全体代表的赞成方能成立
人大代表通过提出议案的形式,也许只是解决了人民群众热切希望的一个或两个热点、难点问题
而代表的建议却是具有普遍性的,既可以在大会期间提出,也可以在闭会期间提出
大多数的人民群众需要解决的问题会转变为人大代表的建议提交到各级人大常委会
以荔湾区为例,从XX年至XX年的3年中确定的议案都是2件
XX年,由于原荔湾区与原芳村区区域调整,合并为新的荔湾区,故当年没有产生议案,XX年确定的议案为1件
再看看XX年至XX年,荔湾区政府关于办理代表建议情况的报告:对于代表建议办理也可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建议:XX年为55件,占建议总数的50
5%(其中城建类30件、财经类9件、教科文卫类8件、政法类7件、华侨宗教类1件);XX年为50件,占建议总数的51
6%(其中城建类16件、财经类16件、教科文卫类4件、政法类12件、其他2件);XX年为39件,占建议总数的52
7%(其中城建类9件、财经类15件、教科文卫类7件、政法类7件、其第1页共11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他1件)第二种情况是正在逐步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建议:XX年为40件,约占建议总数的36
7%(其中城建类18件、财经类10件、教科文卫类5件、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