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方案明细表一、投保人名称:待告二、投保人地址:待告三、被保险人名称:待告四、被保险人地址:待告五、组织机构代码:待告六、被保险学生:年级:专业:人数:待补充名单:后附
七、上年出险情况:□无□有
如有,年度赔偿总额:万元八、保险项目、责任限额2项目责任限额类别最高责任限额基本险每次事故责任限额1200万元每人责任限额50万元、60万元、70万元、80万元、100万元、120万元(多档可选)其中包含:每人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限额:5万元学生实习第三者责任限额每人(第三者)责任限额:10万元累计责任限额:100万元法律费用责任限额每次事故法律费用责任限额:180万元施救费用责任限额每人施救费用责任限额与每人责任限额共用;每次事故施救费用责任限额与每次事故责任限额共用
附加险附加实习无过失责任保险每人责任限额10万元、15万元、20万元、25万元、30万元、40万元附加教师派遣责任保险每次事故责任限额1200万元每人责任限额50万元、60万元、70万元、80万元、100万元、120万元(多档可选)附加被保险人条款(如投保人是实习单位,则须与基本险捆绑投保)与基本险、其他附加险共用各限额九、免赔: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绝对免赔额:人民币200元十、保险费率:按本产品费率规章计收
如保险期间不足一年,按短期费率表计收
十一、保险费:详见费率规章十二、保费支付:保险期间开始前完成保费支付或根据各地情况另行确定
十三、保险期间:共个月,不足一月按一月计
如按照学期或学年投保,保险期限统一截止至投保学期或投保学年结束
十四、保险条款: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统保示范产品保险条款(现行版)3十五、特别条款:1
错误和遗漏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项下的赔偿责任不因被保险人非故意地延迟、错误或遗漏向保险人申报有关变更或其它有关信息而被拒负,一旦被保险人明白其疏忽或遗漏应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