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区司法局政府第二季度工作总结与区司法局机关作风建设意见汇编区司法局政府第二季度工作总结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社会治安大整治的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精心部署相关工作,做到“广动员、深认识、细部署、全落实”,局领导强调必须紧密结合我区当前社会治安实际情况,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的优势,仔细抓好基层纠纷排查调解和专项法制宣传工作,各业务科、处和基层司法所根据我局统一安排,深化扎实地开展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一、根据特别时段的特别要求,大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确保基层社会稳定。社会治安大整治恰逢春节过后和“两会”召开时期,是群体性事件和矛盾纠纷高发期,为了确保特别时期的社会稳定,我局专门发文明确要求各司法所、基层调委会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并安排局领导带队到各基层司法所进行指导,这一时期没有重大民间矛盾纠纷发生。从3月15日开始行动开始(数据截止到3月30日),各街道、社区共调解民间纠纷608宗、排查民间纠纷121宗。二、围绕特别期间的重点工作,大力加强专项普法工作,加强社会法治环境建设。我们在开展日常的普法宣传的基础上,根据区里的统一部署,着重开展了几项专项普法活动。一是根据区里统一部署,开展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整顿的专项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法制教育进校园”的活动,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二是配合出租屋管理专项活动,开展出租屋管理法制宣传活动,在外来工聚居的地方和出租屋集中的区域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挂图,提高出租屋业主和租户的守法意识。三是开展“三学三讲”主题法律宣传活动,增强居民第1页共4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对法律义务、社会责任和社会道德感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对违法犯罪行为的认识,在整个社会营造一种知法守法的良好风气。下阶段,我局将进一步根据社会治安大整治行动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开展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营造“有纠纷找调解”的良好氛围,使得矛盾纠纷在萌芽阶段就被解决,从而从源头上减少刑事治安案件的数量和危害性。二、根据治安形势的特别要求,扩展法制宣传阵地,开展“送法进娱乐场所”活动,在治安案件的高发区域和地点张贴宣传资料,并与娱乐场所经营者联系,利用电子传媒和公益广告等形式开展关于治安整治的宣传活动。同时,继续开展法制电影进社区活动,在《深圳侨报》上开辟天天普法栏目,针对治安整治工作进行专题宣传。第2页共4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区司法局机关作风建设意见为进一步推动司法局机关的作风建设,确保政令畅通,有序运转,全面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高机关干部“干练快捷、干事创业”的工作作风。依据区委、区政府有关机关作风建设、请销假管理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局机关作风建设、请销假制度、法律规范公务活动等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机关作风的好坏关系到机关和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政令是否畅通,只有作风过硬,才能成就一番事业,才能全面落实科学进展观,加快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特色的现代化新的进程。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科室长要亲自抓、带头做、负总责,做好管理和监督,力求真抓实干;提高广阔机关干部干事创业、主动作为的工作作风,推动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高效行政;要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对上级部署和要求认识不到位、思想不重视、工作责任心不强、作风不扎实等问题,坚决克服和避开履职不力、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的现象,集中精力,专心致志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二、严格纪律,形成制度。(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关于工作日中午禁酒的规定,不准私自参加下级和相关单位的宴请,确有需要参加的,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参加。严格落实请示汇报制度,要做到按级请示汇报,对于工作中把握不准的事情,做到及时请示汇报,不准自做主张。(二)严格执行日常考勤制度和假期管理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机关工作作息制度,自觉遵守机关工作作息时间,不准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勤现象的发生。严格根据区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