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区府土地监管通知与区府城建例会通告汇编区府土地监管通知一、要执行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各镇街、区直有关单位要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认识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并结合区情严格依法管理土地,提高依法用地意识,同时要根据土地管理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实行措施,强化责任,切实履行职责,并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加强土地法制和国策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要加强农村个人建房和农民集体土地的管理。根据市政府《关于严格个人建房管理的通知》(政77号)文件,严格管理和审批农村个人建房,在城市规划区、重点项目建设、基本农田保护区、生态建设控制等用地上禁止自建住宅,农民集体土地未经批准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三、要依法查处违法用地行为。各镇街、国土、建设等区直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根据职能,组织巡查组,加强节日值班,加强动态巡查,严格依法查处违法用地的行为。特别要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园路、涵大道、重点项目用地、基本农田保护区等重点地段的巡逻管理,实行分片负责、责任到人,及时制止和处理各类土地违法行为,保证节日期间土地管理不失控,确保土地管理秩序稳定。四、要探究推行联合执法的有效机制。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狠刹乱占抢建歪风,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对严重违法行为、屡禁不止、负面影响较大的违法建筑行为要依法进行立案查处,还要选择一批典型案件进行综合治理、公开曝光。第1页共3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区府城建例会通告(一)主要任务1、讨论处理区政府城建工作中需要统筹协调的事项,如拆迁补偿方案、安置房定价、房源调剂及工程建设中有关问题等;2、讨论处理需要区政府组织实施的事项,如进场动迁、回迁选房、实施拆违等;3、讨论建设领域突发性事件的处理意见,如拆迁及工程建设中的矛盾纠纷问题等;4、讨论处理上级领导或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涉及面较广的具体问题所作批示的贯彻落实意见;5、讨论处理区政府日常城建工作中的其他具体业务问题。(二)议题确定1、区政府城建工作例会议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城建工作需要确定相关议题;2、由各城建口单位提出的书面报告确定议题,各单位书面报告应简明扼要,包括基本情况、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初步意见,以及需要参加协调的单位或人员名单等内容。(三)参会人员1、区政府办根据会议议题制定会议方案,报会议主持人确定后,以书面或电话通知出席会议的单位或人员。2、与会单位应派有关负责人或按会议通知要求派员出席会议。有关人员因故不能与会的,会前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授权本单位其他负责人出席,凡会议内容有明确通知的,须带明确意见到会。3、汇报单位应按要求提前准备好汇报材料,并提早到会。(四)几点要求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区政府城建工作例会要贯彻区政府工作总体思路和整体部署,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经过充分讨论,由会议主持人在职责范围内提出协调或处理问题的方案或意见。2、区政府办负责会议记录,需要形成会议纪要的,由会议记录人根据会议主持人提出的方案或意见草拟会议纪要,经区政府办主任、副主任核稿后,送会议主持人签发,必要时报区政府主要领导签发。3、会议讨论的事项如涉及财政拨款、拆迁个案及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等需提交区政府进一步讨论的,不发会议纪要。4、受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委托召开的会议,形成的协调意见应以书面形式报告委托人,由委托人决定是否发会议纪要并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