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区政办信息数据管理通知与区政办健全传染病防控机制通知汇编区政办信息数据管理通知一、强化数据安全意识。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进展,信息系统在全县政务部门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政府信息系统承载着大量重要资源和信息数据,一旦发生数据丢失、损毁和泄露,将会影响到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严重的还会危害国家安全。各单位要从建设经济文化可持续进展示范县的高度出发,高度重视数据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树立数据安全意识,仔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在信息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强业务数据的科学管理。要明确数据维护的责任单位,建立单位一把手为数据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确保数据安全、信息系统正常运行。二、建立完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用户权限、系统运行、网络通信、数据管理以及机房安全、设备安全、紧急情况处理流程等规章制度。已建立制度的,要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建立台账,做好登记,加强监督并不断完善法律规范;尚未建立制度的,要尽快建立。各单位将规章制度等建设情况形成书面文字,于年8月10日前报县信息产业局(附电子版)。要进一步加强对信息系统维护人员和操作人员的管理,强化培训,提高素养,加强教育,明确责任,确保把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三、落实数据保护措施。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对信息数据安全管理的投入力度,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信息系统数据保护工作,引进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才,采纳先进的安全防护技术,应用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安全防护产品,完善数据维护、管理等各项软、硬件设施的建设,第1页共5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定期做好数据备份工作。支持和鼓舞有条件的单位建立异地容灾中心,以全面、有效地防范和化解信息系统及数据库的风险。四、法律规范信息数据处理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保护数据的存储和应用安全。对计算机终端的存储介质需要进行恢复或销毁处理的,要严格根据有关规定,由具有专业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并做好台账登记,个人不得挪作他用或自行处理。重要业务数据在传输中使用密码技术或特别防护手段,并且做好容灾备份工作,以防数据丢失。五、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信息数据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将联合相关单位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信息数据安全情况检查,对信息数据管理制度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予以通报批判。第2页共5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区政办健全传染病防控机制通知为进一步加强重点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为适应我区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需要,决定建立由区卫生局牵头的重点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员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体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局、区旅游局、区畜牧兽医局、工商分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交警大队、车务段站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二、各部门职责分工1、发改部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将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纳入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计划,将传染病防控机构的建设投资列入基本建设计划。2、财政部门:加大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经费投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将传染病防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保证拨付到位。同时,加强对传染病防治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要保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传染病预防工作的经费需要。3、卫生部门:区卫生局主管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各有关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负责做好社区和农村的传染病防治工作。4、宣传部门:将有关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宣传工作纳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