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区政办商贸企业安全监管通知与区政办地名标志设置通知汇编区政办商贸企业安全监管通知为仔细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商贸企业安全经营水平,加快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全区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就抓好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一、对象范围本通知所指的“商贸企业”是指商场、农(集)贸市场、超市、生猪屠宰加工场、专业市场和相关宾馆、饭店、酒店及娱乐场所等
二、工作目标牢固树立安全经营意识,通过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全区商贸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重点为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监察力度,确定在全区商贸企业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以隐患排查整治促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
检查主要内容:各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安全经费投入情况;生产经营场所及消防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预防职业危害的制度、设备和设施落实情况;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第1页共5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以及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检测、监控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及演练情况;消防隐患排查、整改、治理、消除和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四、工作责任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实行“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贸企业的安全监管,区政府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