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区政办公共机构节能通知与区政办加强地方税收保障通知汇编区政办公共机构节能通知为仔细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现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公共机构节能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公共机构节能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用实际行动支持节约型机关、节约型社会建设
要把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和指标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公共机构,力争各单位、系统年人均能耗比上年度下降3%以上,单位面积能耗比上年度下降2
6%以上,并实现逐年降低
要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确保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制度(一)建立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标责任制
各公共机构负责人要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节能工作全面负责,节能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公共机构负责人年度考核评价内容
各公共机构要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实行能源管理岗位责任制,将节能目标和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二)建立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评价体系
制定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考核体系,从建立制度、建设节能管理系统为主的定性考核逐步过渡到以能源消耗定额执行情况为主的定量考核
每年定期组织对本级公共机构节能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考核评价,并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
第1页共8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三)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能源消费计量和统计制度
切实做好公共机构能源消费计量和统计工作,区分用能种类、用能系统,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开展能耗监测和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试点工作,对能源消费状况进行实时监测
各公共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