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区路政大队突发事件(故)应急预案与区重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汇编区路政大队突发事件(故)应急预案为了有效地处置各类突发安全事故和治安事件,高效有序的做好安全事故抢救和突发事件的稳定工作,维护社会的安定
根据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结合我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一条应急工作原则:政府统一领导指挥原则;紧急处置原则;分级、分部门负责和协调一致原则;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
第二条突发事件(故)是指:1、安全事故:(1)本单位职工因工人身重伤、死亡的事故;(2)因公路及附属设施损坏造成的过往车辆、行人的人身伤亡事故;(3)其它经济损失严重的事故
2、火灾事故
3、治安事件:(1)本单位职工因工与外界发生打架斗殴;(2)本单位职工发生恶性违法事件
4、本单位或群众集体上访事件
安全、火灾事故分为轻微、一般、重大和特大事故四个等级:(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人员轻伤,或经济损失在5千元以下者;(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经济损失在5千万至2万(含2万)元者;第1页共8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人员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或经济损失在2万至20万(含20万)元者;(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人员死亡3人以上,或经济损失在20万元以上,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者
第五条突发事件(故)发生后,应按下列程序处理:(一)因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害(水毁)造成的安全事故:1、巡查人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工作,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报告公安部门,立即设立安全警示牌,疏通堵塞车辆;2、在公安部门人员未进入事故现场前,如因现场抢救工作需移动物证时,应做出标记,尽量保护事故现场的客观完整,会同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严格保护现场;3、事件(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重(特)大事故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