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合作协议书篇一:兼职合作协议书甲方:电话:地址: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电话:地址: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就接纳乙方从事兼职派单员工作事宜,以甲方名义与乙方签订本协议:第一条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甲方同意接纳乙方安排人员进行兼职派单员工作
第二条兼职期限:自20XX年11月5日起,20XX年11月18日止,时长2周
如开始时间推迟,则整体时间顺延
第三条兼职岗位:派单员第四条岗位职责:穿着XX工作服装,保持衣着整洁,严格按照要求完成品牌宣传工作,培训课程:派单员培训及标准
第五条兼职工作双方直接负责人甲方:乙方:,在兼职工作期间由以上负责人直接对接工作
第六条乙方在20XX年11月5日起至20XX年11月28日止这个期间内,每天保证安排到岗100名兼职人员(注:周一至少保证50人;合同期间内超过3次人数未到位不予结算工资,3次内每次人员不到位每次每人扣薪资5元/天)
第七条兼职期间,每实际工作一天,劳务费为55元人民币/天(周一至周五),50元人民币/天(周六至周日);双方每周结算一次,甲方于本周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支付乙方此周工资
乙方必须对甲方提出的工作要求严格完成,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不得在上班时间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有发现按照规定进行处罚
第八条乙方所安排人员在入职前需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个人联系方式、学历证明、个人简历等与个人就业有关的信息作为上岗依据及备案材料,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上述信息绝对真实可靠
第九条乙方必须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乙方在上班期间保证个人电话处于正常接通状态
第十条兼职期内,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安全操作、岗位职责、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教育
第十一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的管理;乙方因违反甲方有关规定或安全操作规程造成甲方损失的,由本人负赔偿责任
其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规定:1、迟到、早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