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爱国守法、家风文明、身心健康、少生优生、勤劳富裕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家居整洁、明礼诚信、奉献社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根据《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XX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办法》等法规及《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本公约,全体村民必须自觉遵守并互相监督。1、认真学习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和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知识,积极参与村民自治活动2、深入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树立关爱女孩、诚信计生、男女平等、少生快富、生男生女一样好的新型生育观念,全面实施利益导向“四大工程”,提高家庭发展能力,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人口优化发展、家庭幸福发展和社会和谐发展。3、提倡晚婚晚育,不早婚私婚和非婚生育。男女双方结婚登记前,要全部参加免费婚前检查和婚前教育培训。4、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凡申请生育的夫妇,要按照程序申领《生育保健服务证》,做到持证怀孕生育,意外怀孕的应自觉终止妊娠,不抢生超生。5、育龄夫妇生育孩子后,应在生育当月凭《出生医学证明》主动如实向自管小组或村专干申报出生情况,落实户口申报“一卡两证两核”制度。6、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生育子女的夫妇应自觉在三个月内根据自身生理状况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以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方法。7、育龄妇女要积极参与优生促进、生殖健康、避孕节育“三大”优质服务工程,环孕检对象每年应主动接受2—4次检查服务,自觉配合乡、村、社、自管小组的随访服务,切实提高健康水平。8、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需要离开本县在异地居住30天以上的育龄妇女,应当在外出前落实流出人口“三轨并行、第1页共2页分层管理”和“八个一”制度;到流入地一月内,主动向居住地计生部门提交《婚育证明》,自觉接受居住地计生部门和计生协会自我管理信息点的服务管理,落实各项服务管理措施,每半年通过网上反馈或信函回寄一次《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报告单》,切实做到“十个清”,达到“双百工程”要求。9、严格遵守打击“两非”规定,不非法鉴定胎儿性别,不随意终止妊娠,不藏匿、包庇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和歧视、虐待、遗弃、残害女婴;不拒绝、阻碍、侮辱执行计划生育公务的工作人员。10、实行“双向承诺、合同管理”制度,建立“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民互信”的诚信计生机制,村委会与育龄夫妇签订《诚信计生服务管理协议书》,村民应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计划生育义务,主动接受服务管理,提升村民自治整体水平。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