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岁出门远行余华余华介绍:•余华,浙江海盐人,祖籍山东。1960年4月3日出生于浙江杭州,后来随父母迁居海盐县。中学毕业后,因父母为医生关系,余华曾当过牙医,五年后弃医从文,进入县文化馆和嘉兴文联,从此与创作结下不解之缘。余华曾在北京鲁迅文学院与北师大中文系合办的研究生班深造。••余华1984年开始发表小说,是中国大陆先锋派小说的代表人物,并与苏童、格非等人齐名。著有短篇小说集《十八岁出门远行》、《世事如烟》等,长篇小说《活着》、《在细雨中呼喊》、《许三观卖血记》、《兄弟》,也写了不少散文与文学、音乐评论。其作品被翻译成英文、法文、德文、俄文、意大利文、荷兰文、挪威文、韩文和日文等在国外出版。长篇小说《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九十年代最具有影响的十部作品”。1998年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2002年获澳大利亚悬念句子文学奖,2004年获法国文学骑士勋章。•余华自其处女作《十八岁出门远行》发表后,便接二连三的以实验性极强的作品,在文坛和读者之间引起颇多的震撼和关注,他亦因此成为中国先锋派小说的代表人物。余华并不是一名多产作家。他的作品以精致见长。作品以纯净细密的叙述,打破日常的语言秩序,组织着一个自足的话语系统,并且以此为基点,建构起一个又一个奇异、怪诞、隐秘和残忍的独立于外部世界和真实的文本世界及文本真实。余华曾自言:“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研读课文,整体感知:思考:本文写了一个十八岁少年的出门远行,文章主要围绕什么事件展开故事情节?“找旅店”理清课文的情节:•开端:•发展:•高潮•结局•结尾:(51-55)回忆出门时情景。(想找“旅店”)(不想“旅店”)(找到“旅店”)(1-4)出门兴奋,黄昏到来(34-50)苹果遭抢,遍体鳞伤(5-33)遇到汽车,反向远行研读课文,分析探讨:•讨论:你觉得本文与以前学过或见过的小说最大的不同点是什么?•1、小说情节的“荒诞”色彩•2、小说语言的独特新奇品味新奇独特的语言及其表达效果:•1、柏油马路起伏不止,马路像贴在海浪上。我走在这条山区公路上,我像一条船。•明确:把走路比作航海,恰到好处地表现了“我”出门时内心的激动喜悦和几分不安,也暗示着出门远行并不会一帆风顺。•2、我就这样从早晨里穿过,现在走进了下午的尾声,而且还看到了黄昏的头发。•明确:这句话用拟人的修辞手法来写“我”出门远行一天的奔波。“从早晨里穿过”,好像早晨是一片树林,“下午的尾声”则是把下午当成一首歌或一出戏,“黄昏的头发”则会出现一个人的形象。这样写显得欢快,充分抒发了“我”出门远行的兴奋心情。•3:我看到那个司机高高翘起的屁股,屁股上有晚霞。司机的脑袋我看不见,他的脑袋正塞在车头里。那车头的盖子斜斜翘起,像是翻起的嘴唇。•明确:这句话有两个地方显得新奇可笑。一是说司机“屁股上有晚霞”,把一俗一雅结合在一起,让人觉得好笑。二是说车头的盖子“像是翻起的嘴唇”,也很新鲜,会让人有一点担心,就是司机会被“嘴唇”吞进去。这种感受也充分表达了少年初次出门远行对外部世界的好奇。•4:那个时候太阳要落山了,晚霞则像蒸气似的在升腾。旅店就这样重又来到我脑中,并且逐渐膨胀,不一会便把我的脑袋塞满了。那时我的脑袋没有了,脑袋的地方长出了一个旅店。•明确:这句话的有趣之处在于说“我的脑袋没有了,脑袋的地方长出了一个旅店”。这样突出了“我”急于找到旅店的心理,这时候“我”满脑子想的都是旅店。•5:我坐在地上爬不起来,我只能让目光走来走去。•明确:这句话写出了“我”被打倒在地的无奈,“只能让目光走来走去”。这也说明“我”心里不甘被打败,这是少年典型的不服输的精神。理解文中荒诞色彩的情节及作用:•文中有许多看似“不合情理”的描写,使文章具有强烈的荒诞色彩。仔细阅读课文,找出这些荒诞的描写来。这些描写主要体现在哪些情节中?例如:•我想着箩筐里装的肯定是水果。当然最好是香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