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内部实施施工组织协议书编号:建设工程项目内部实施施工组织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施工组织管理责任人夏鸿安(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甲、乙双方已依法成立的《劳动合同书》等,经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甲方施工组织安排和内部择优选择,经甲方(含分公司)研究同意由甲方指派乙方专项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内部实施施工组织管理
现双方就甲方与工程建设发包单位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补充条款和相关生效的文书等,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施工工程名称:顺义区煤改电项目施工工程地点:顺义区施工工程内容:空气源热泵的安装二、工程施工范围施工范围:三、施工管理方式姓名:夏鸿安性别:男年龄:41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住所:海淀区永泰东里15号5门503上列夏鸿安指派为本工程项目内部实施施工组织专项管理责任人,进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承担本工程项目的经济、工期、工程质量、安全以及其他相关诸项施工事项的全部责任
四、合同工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总日历天数天
五、质量和安全标准质量等级:工程安全等级:六、甲方责任和权限1、负责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提供相关证件和文书资料,并支持乙方办理各类相关手续
2、委派本公司的北京分公司(简称“分公司”)代表甲方具体负责本协议书的全面执行和监督管理工作
3、分公司负责向乙方收取工程决算总造价%的管理费,具体交纳方式为
本工程的全部税、费和行政部门的相关费用及其它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达不到要求或发生其它有损甲方及工程建设发包单位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而由此引起的工程延误、工程返工及需赔偿工程建设发包单位和甲方等的违约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如因解除本协议乙方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