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公路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评审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我市公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以及《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标准化工地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温州市公路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以下简称市公路标化工地)的评审管理和评审的具体工作由温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第三条市公路标化工地每年评选一次,并与推荐参加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省标化工地)评选相衔接。申报省标化工地的项目由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初审,经市交通局同意后上报。第四条市交通局根据当年评选情况,确定本年度创建市公路标化工地前三名工地,作为市公路标化优胜工地。获得市公路标化优胜工地,在温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享有与省标化工地的同样待遇。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第五条申报市公路标化工地的规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高速公路和国道干线公路土建项目;2、二级(含)以上公路或总投资5千万以上的省道、县乡公路项目土建工程;3、独立大桥、特大桥;4、独立长隧道、特长隧道;5、工程规模未达到上述规定,但在创安全文明样板工地方面成绩特别突出的工程。第六条申报市公路标化工地的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承包单位市场行为规范;2、工程规模符合第五条规定,且被确定为“温州市公路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参选工程”,并已获得挂牌;3、在本年度内交工,质量优良;4、办理了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欠薪保障手续;5、在接受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检查中,该项目承包单位未受到本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通报批评以上处理;6、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必须做到以下几点:(1)安全管理项目经理部须按规定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5000万造价配置1人,并不少于1人),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同时落实专项安全经费,做到专款专用设立专门安全台帐。“三类”人员及实际从事安全管理的人员应按规定具备安全等级合格证书;从事电工作业、电焊切割作业、起重作业、场内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压力容器作业、爆破作业、隧道通风作业等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参与生产的所有人员均需参加全员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安全台帐必须真实、齐全;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常抓不懈;“三防”工作预案、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应急抢险队伍和抢险机具齐全有效。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字实施;30米以上(含)的高空作业、立体施工、高大支模工程(高度超过8米,或跨度超过18米)、单跨40米以上(含)跨径桥梁安装、受潮水影响区域及3米水深以上(含)内河水中桩施工、5米深度以上(含)基坑开挖、高度50米以上(含)边坡处治、10米高度以上(含)挡墙砌筑、桥梁现浇挂蓝、不良地质隧道掘进和初期支护大体积爆破等高危险项目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会审签认制度。移动模架、架桥机、龙门架、塔吊、索道、拌和设备、压力设备等需经专业机构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起重设备的安装与拆除须由有资质的单位操作;工地设备应加强日常保养,保证机械性能处在良好的状态。项目部做到三牌一图一上墙。三牌:告示牌、门牌、管理人员胸牌;一图:平面布置图;一上墙:组织机构框图、质量自检体系框图、安全管理体系框图、工程进度柱状图、工程管理曲线图、各项规章制度、工程总体目标、各部门职责、工作计划等图表上墙。告示牌、民工工资发放公示牌、平面布置图设置在项目部门口或其他醒目的位置。工区(预制场、拌和场等),门口醒目位置设置平面布置图、提醒不带安全帽不准进工地、安全纪律、安全用电十大禁令牌;各工种工作场所挂安全操作规程牌;架桥机等需要专业标定的机具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