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二师团字[2012]13号关于申报2011年度共青团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各院系分团委(直属团总支)、教工团委、公寓团工委:为纪念五四运动,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表彰先进,鼓舞和激励广大团员、团干部勤奋学习、扎实工作,切实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团的各项工作深入稳步发展,校团委决定在2012年五四期间集中表彰一批优秀团组织、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及评选条件五四红旗团委(直属团总支)申报条件: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融入中心,服务青年”的宗旨;班子健全,制度完善,积极开展各项党团组织等活动,并均取得较好成绩;注重各团支部的建设,各团支部战斗力、凝聚力强。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条件: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支部团员凝聚力强、干部得力、基层组织制度完善、经常组织团员特色活动;班级团的工作效果明显。优秀共青团员申报条件: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邓1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道德品质高尚;勤于学习,勇于创造,甘于奉献,在学习和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贡献突出。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条件: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道德品质高尚;勤奋学习,大胆工作,锐意创新,开拓进取,作风扎实;密切联系团员,竭诚服务团员,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为学院的发展作贡献。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申报条件: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青年;有一个好的工作班子、有一支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团员队伍、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有围绕院系中心工作开展适合团员青年特点的活动;团的工作稳步发展,效果突出。教师共青团干部标兵申报条件: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青年;所负责的团的工作务实有效,能创新团的工作思路,工作效果明显、有特色,在团的工作岗位上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一年。学生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申报条件: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质好;勤奋工作,锐意2创新,开拓进取,作风扎实,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中表现突出;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绩显著;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一年。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申报条件:除符合“十佳共青团员标兵”评选标准外,要求热心承担学校及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申报学生至少曾任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或在校级学生组织任部长以上职务。优秀共青团员标兵申报条件: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质好;勤于学习,勇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贡献突出。二、申报名额及要求校团委根据全校团员、团干部和团支部的情况,研究确定了申报名额比例。1.优秀团员申报人数不得超过院系团员总数的10%,优秀团干部申报人数不得超过院系团干部总数的20%,优秀团支部申报单位不得超过院系团支部总数的20%;本系列表彰在各单位内部按照程序进行审核并公示,然后将《各院系团委(直属团总支)候选人(单位)申报情况统计表》及候选人名单报送校团3委。2.五四红旗团委(直属团总支)申报重点考察院系团委(直属团总支)团的基础工作,院系独立开展的特色活动,参与、承办校团委及上级团委的活动等三个方面。3.“标兵”的申报各院系限报5人(集体),一个类别1人(集体)。本系列表彰由各院系团委(直属团总支)提交表彰人名单和申报材料,由校团委组织评审委员会集中进行评选。其中,已确定为“双联双促”活力团支部创新项目创建单位的班级团支部将作为“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的重点考虑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