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司法系统三定自评汇报(2 篇) - 履职工作报告与司法系统个人工作总结(多篇范文)汇编司法系统三定自评汇报(2 篇) - 履职工作报告第一篇县司法局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以及县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做好机构、编制、职责和人员的调整工作。目前,新“三定”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进展顺利。根据《县政府机构改革评估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对“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了自评,现将自评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是组织学习。新“三定方案”下发后,我局组织了各科室进行了仔细的学习。就如何贯彻落实“三定”规定,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转变机关作风等进行了深化讨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得到普遍加强。二是责任明确。由办公室牵头,会同各科室讨论讨论职责调整具体方案,使各科室的职能更加明确,责任更加清楚。三是落实职责。对调整充实后的相关科室职能,明确到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根据“三定”规定给予的职责开展工作。三是开展自评。我局成立专门的自评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仔细对比《县政府机构改革评估工作方案》对我局三定方案进行了自评。二、贯彻落实“三定”规定情况1、政府职能转变情况。根据“四个分开“的原则,我局行政职能中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自行调节的事项共有 0 项;我局根据“三定”规定有关职责调整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第 1 页 共 17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加快职能转变,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取消了已由县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 0 项行政审批事项。2、理顺部门间职责关系情况。总体上看,根据“三定”规定要求,我局与其他部门之间没有发生职责交叉情况,局机关相关科室的职责调整已落实到位,科室之间的职责分工合理顺畅,不存在职责脱节和失衡问题。其中划转的职能有 0 项,取消的职能 0 项,下放的职能 0 项,增加了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1 项职能;加强了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基层司法所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 2 项职能。3、明确和强化责任情况。根据权责一致的原则,明确和强化了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基层司法所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 2 项职能;我局在给予职权的同时,明确了相应承担的责任。对各科室的主要职责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减少了职能交叉,理顺了职责关系,提升了行政效能。4、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情况。现我局设有 6 个内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