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听课评课制度与启动仪式讲话稿 4 篇汇编听课评课制度为了深化了解课堂教学情况,学习沟通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方法,促进老师教学业务水平和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使新课程改革得以更好的实施,特制定听课、评课活动制度:一、听评课数量1
教学校长及教导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 20 节
科任老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 15 节
学校组织老师到校外听优秀老师讲课,每学期一次以上
二、听课要求1
学校组织的示范课、观摩课,全体老师必须参加听课,学校领导要在听课活动中善于发现和培育优秀教学能手,树立典型,带动全体
教研组组织的青年老师汇报课,学科带头人的实验课、讨论课,本组老师必须全部参加听课,且在听课前仔细熟悉教材和学生实际情况,以便听课时抓住重点和关键
学校领导推门听课,可不事先通知,随时到教室听课,同时检查授课与教学进度、教案是否相符
老师个人听课可自行联系安排
听课老师必须提前进教室,态度要仔细虚心,不能有干扰课堂教学的行为(如带手机进教室)
要仔细写好教学全过程的听课记录,有听课时间、班级、授课人、课题,有课堂某一环节的评析和全部的课堂评价
听课杜绝走形式,不能为应付检查而抄袭他人听课笔记或假造听课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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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课后对教学效果差、学生和家长反映强烈的老师,领导和教研组长要实行跟踪听课指导,帮助改进,限期提高
教导处要定期检查老师的听课情况,并记入老师的业务考核档案
三、评课要求1
评课时先由主讲老师自我评价,找出成功与不足之处,促使执教者加强对自己课堂教学的课后反思,激发全意进取,改进教学的内在动力
听课老师要有仔细负责的态度,善于发现老师讲课中的优点,充分肯定
根据自己的见解,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要有深度,对讲课人的优点和缺点进行评价
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有评课组织者全面客观地做出总结,使老师在听课